关闭

举报

  • 提交
    首页 > 身边的事 > 正文
    购物车
    0

    印发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发布者:乐灿灿
    2017-10-13 22:13:20   转载

    民发〔2017  30 号  

         

         

    中共民乐县委  民乐县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生态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市驻民各单位:  

    《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民乐县委    民乐县人民政府  

    2017 年9  30 日  

         

    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和省、市《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不断深化我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把握总体要求,明确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 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要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强化基层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为重点,按照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的方向,因地制宜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加快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努力开创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 到2020 年,把我县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与农民利益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作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力争实现供销合作社系统在农村经营服务网点全覆盖、农业生产经营过程服务全覆盖、农民生活服务功能全覆盖,使之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切实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二、加快基层组织建设,夯实为农服务基础  

    1. 深化县级社改革。 稳定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推进民主办社、开放办社,广泛吸纳各类经济组织入社,开展政策咨询、项目策划、财务指导、技能培训等服务,逐步办成基层社共同出资、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广泛参与、实行民主管理的经济联合组织。加强对基层社和各类经营主体指导、协调和服务,做好乡镇基层社恢复改造和村级服务网点建设。县级社机关要成立社有资产管理中心,探索组建社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2. 加快乡镇基层社改造。 理清各乡镇基层社资产,推进民主办社、开放办社。通过劳动合作、资本合作、土地合作、产业合作、区域合作等多种途径,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强化与农民在组织上和经济上的联结。经济实力较强的基层社,要扩大服务领域,积极发展生产合作、供销合作、消费合作、信用合作,加快办成以农民为主体的综合性合作社。对经济实力较弱的基层社,要采取政策引导、联合社帮扶、社有企业带动等多种方式,着力提升服务能力。没有基层社的乡镇,可由当地政府牵头协调土地等有关事宜,按照开放办社、合作制原则,吸收服务范围广、带动能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重建以农民为主体的基层供销社,力争2018 年底前全部完成基层供销社改造。支持基层社作为相关涉农政策项目的实施主体,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基层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基层社持有和管护。  

    3. 建立村级综合服务社。 在中心村和人口密度大的行政村,采取“基层社+村委会+资金互助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形式建立村级综合服务社,开展农资供应、农产品收购、日用消费品经营、电子商务、物流配送、农村合作金融等社会化服务。探索开展村级综合服务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资金互助社“三社合一”试点工作,到2020 年实现村级综合服务社全覆盖。县财政对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给予资金支持,按省上要求配套相应资金。   

    4. 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 供销合作社要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创建一批制度健全、产权清晰、管理民主、运行规范、带动能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创新农业产业发展的组织形式和利益联结机制,构建农户、合作社、企业之间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引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开展系列化服务。政府和有关部门从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给予供销社创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力支持。  

    三、创新体制机制,构建“双线”运行体系  

    5. 创新联合社治理结构。 建立健全供销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转变行政化的思维和工作方法,切实履行行业指导、为农服务和宏观调控职责。引导联合社和成员社通过资产、股本、技术、品牌等经营要素相互参股,形成经济利益共同体。联合社对成员社的资产负有监管职责,成员社重大资产处置要报经联合社审查同意。  

    6. 做实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 通过财政资金引导、供销合作社自筹、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建立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合作发展基金按市场化方式运作,主要用于基层组织建设、社属企业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社、合作金融等服务领域。联合社当年社有资产收益,按不低于20% 的比例注入本级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  

    7. 做大做强社有企业。 加快社有企业转型升级,依法重组改制贸易公司、农副公司、生资公司为有限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推进社有企业重组和集团化建设,整合资源,组团发展。实行政企分开、社企分开,调整优化社有资本,促进优势资源向骨干企业集中,着力培育一批农业社会化服务龙头企业,增强为农服务实力。推动不同层级的社有企业跨区域横向联合和纵向整合,相互参股,共同发展,允许上级社争取的同级财政扶持资金依法以股权形式投入下级社。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去库存、降成本、补短板”的要求,盘活用好社有资产。社有企业改革要有“防火墙”“隔离带”,切实防止社有资产流失。有关部门要在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服务业发展、中小商贸企业发展等项目资金上向供销社社有企业、基层社倾斜。  

    8. 理顺联合社与社有企业的关系。 供销合作社理事会是本级社有资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要落实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监事会要履行好对理事会重大决策和资产运营的监督职能。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建立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监管,并接受审计和财政部门的监督。采取委派法人代表管理和特殊管理股股权管理等办法,探索对社有企业的管理方式。在改革过渡期内,联合社机关人员确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可到本级社有企业兼职,但不得在企业领取报酬。  

    四、创新服务手段,拓展服务领域  

    9. 拓宽经营服务领域。 围绕现代农业产业集成区,大力发展中药材、马铃薯、食用菌、高原夏菜等特色优势产业,构建“供销社+ 龙头企业 + 专业合作社 + 基地 + 农户”等产业发展模式,开展农资供应、农产品加工销售、日用消费品经销、再生资源回收、土地流转托管、物流配送等全程化服务,推进农资企业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积极参与农业物联网服务平台建设,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县上建立完善化肥、农膜、农药、大宗农作物良种等重要农资商品储备财政补贴制度,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鼓励符合条件的社有企业参与大宗农产品政策性收储,积极承担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的公共服务。  

    10. 提升流通服务水平。 以“新网工程”建设为重点,打造基地建设、冷链物流、收购加工、交易配送等系列化流通服务链条,推进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加快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现代物流中心、仓储设施和零售终端,逐步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产销对接、有机联动的市场网络体系。政府将供销合作社建设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现代物流项目纳入“十三五”发展规划,在立项、资金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积极向上争取“新网工程”建设项目,落实县级配套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培育农民经纪人队伍,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培育一批科技致富能人。  

    11. 推进土地流转托管服务。 围绕破解“谁来种地”的问题,开展与种养大户、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联合,培育以基层供销社为主要载体的土地流转与托管服务主体,采取流转托管、股份合作、订单销售等多种方式,开展系列化社会服务,实现集中连片种植、机械化作业,促进规模经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业附加值。县财政对供销社土地流转托管服务给予资金支持,水务等部门对农田水利建设、土地整理等项目优先安排,并给予资金支持,各级合作社流转土地面积力争占到全县土地流转面积的50% 以上,成为县域农业经济发展的生力军。  

    12. 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充分应用大数据平台,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2017 年县供销合作社建成电子商务公司,与总社“供销 e 家”和“甘肃新供销”电商平台对接,共同打造“网上供销社”。依托基层供销社、村级综合服务社,建立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体系,形成网上交易、仓储物流、终端配送一体化经营,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对符合条件的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平台和网络体系建设纳入小微企业“两创示范”资金支持范围给予扶持。    

    13. 探索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 把发展农村合作金融作为增强服务功能、提升服务实力、解决农民融资难问题的新型手段和重要途径。按照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开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试点,大力发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财政、扶贫等有关部门要给予资金支持。积极同金融部门合作,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供销合作社和金融监管部门要承担监管和风险处置责任,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14. 打造城乡综合服务平台。 统筹整合社会服务资源,发展经营服务综合体,提升服务“三农”的辐射带动能力,为城乡居民提供日用消费品、文体娱乐、养老幼教、就业培训、信息咨询、费用代收代缴、电子商务、便民金融业务代办等多样化服务。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发展生态养生、休闲观光、乡村旅游等新兴服务业,改善城乡生态环境。    

    15. 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 支持供销社健全覆盖城乡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专业市场建设。支持供销社开展废旧农膜“以旧换新”试点,建立废旧农膜捡拾、收购、加工、利用市场化运作体系,减少白色污染,改善环境面貌。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废旧机械、废旧电器产品回收拆解和农业废弃物等回收利用。力争在2017 年前建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市场体系。  

    16. 积极投身精准扶贫。 加快精准扶贫村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和改造提升力度,建立多功能的新型村级综合服务社,破解为农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难题。积极在全县精准扶贫村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社,加快农产品收购加工、仓储保鲜、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等服务设施建设,开展农产品销售、日用消费品供应、物流配送,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提升为农服务水平。  

    17. 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大力培育外向型企业,加大农产品东进西出力度,支持供销企业和各级经济组织在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县外城市、对外口岸设立民乐农特产品展销平台和物流中心,扩大对外贸易往来。县财政对供销社社有企业开展农产品出口业务在项目资金上予以扶持。      

    五、加强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领导  

    18. 靠实领导责任。 县委、县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负责、有关部门参加的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协调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党对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的领导,高度重视供销合作社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合理流动机制,选好配强领导班子,将素质高、善谋划、能干事的干部充实到供销合作社,带动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确保供销合作社通过改革综合服务能力得到明显加强。  

    19. 加大支持力度。 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落实好相关配套措施,形成推进改革合力。对已出台的扶持政策,要逐项梳理,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到位。发改部门统筹规划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项目和工程建设,新型涉农项目向供销合作社倾斜。财政部门要对综合改革试点所需经费给予支持,重点在合作社启动合作发展基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基层组织建设、“互联网+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国土部门要对供销合作发展企业和基层组织建设用地上优先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优先安排农田建设和土地整理等项目。建设部门要优先规划审批社有企业和基层社新建和改建项目。金融机构要改进融资增信服务 , 加大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发展信贷支持力度。工商部门要对供销合作发展企业和综合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优先准予注册登记。落实处理供销合作社财务挂账、金融债务、社有企业职工参保、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金等历史遗留问题。  

    20. 切实维护供销合作社合法权益。 保持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和社有资产完整性,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违法违规平调、侵占供销合作社财产,不得将社有资产纳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不得改变供销合作社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继续落实国家关于供销合作社土地的优惠政策,依法确权登记发证。对原国有划拨建设用地,经依法批准可采取出让、租赁方式处置。  

    21. 加强供销合作社自身建设。 完善供销社机构设置,调整职能职责,落实人员编制,充实供销社队伍。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新进工作人员,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供销系统。加强供销合作社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合理流动机制,积极支持乡镇干部、大学生村官、退伍军人到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创业,在保持身份待遇不变的情况下,领办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开展新型经营服务。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流动机制和考核激励机制,广泛吸引各类经营管理人才合力发展供销合作事业,为建设幸福美好新民乐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1. 民乐县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名单  

    2.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重大事项任务分解表  

         

    附件1 

     

    民乐县深化供销合作社 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牛益民  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 赵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绪国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金融办主任  

    何怀亮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保密局局长  

    韩延俊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张成明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编办主任  

    勾     县委农办主任  

    韩克明  县发改委副主任、 重点项目办主任    

    何成旺  县财政局局长  

    杜文辉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刘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寇伟家  县住建局局长  

    张晓林  县工信局局长    

    彭晓平  县公安局副局长  

    吉     县农委主任  

    张文学  县水务局局长  

    武     县环保局局长  

    王     县工商质监局局长  

    杨丰禄  县供销社主任  

    杨向荣  县农委副主任、畜牧兽医局局长  

    张德毓  县工信局副局长、商务局局长  

    王兴德  县农业综合开发办主任  

    郭军贵  县金融办副主任  

             李荫国  南丰乡政府乡长  

             李国志  永固镇政府镇长  

             葛永斌  民联乡政府乡长  

             李培福  洪水镇政府镇长  

             赵崇德  三堡镇政府镇长  

             王     六坝镇政府镇长  

             杨建荣  顺化乡政府乡长  

             杨  鹏   丰乐乡政府乡长  

             刘得林  新天镇政府镇长  

             杨志彪  南古镇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供销社,杨丰禄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附件2  

    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大事项任务分解表  

    主要内容  

    具体事项  

    牵头部门  

    配合部门  

    完成时限  

    一、加快基层组织建设,夯实为农服务基础  

    1. 深化县供销社改革。着力推进县社民主办社、开放办社,广泛吸纳各类经济组织入社,提升县社的综合服务功能。恢复和建立健全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事业编制)。  

    县供销社  

    县委组织部  

    县编办  

    县人社局  

    各乡镇  

    长期  

    2. 加快推进基层社改造。理清社属企业及基层供销社社有资产,力争2018年底前全部完成基层供销社改造 ,支持基层社作为相关涉农政策项目的实施主体,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基层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基层社持有和管护。    

    县供销社  

    县财政局  

    县审计局  

    县公安局  

    县工商质监局  

    各乡镇  

    2018 年底  

    3. 建立村级综合服务社。在行政村建立村级综合服务社。探索开展村级综合服务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资金互助社“三社合一”试点工作。  

    县供销社  

    县委农办  

    县发改委  

    县财政局  

    各乡镇  

    2018 年底  

    基本建成  

    4. 供销合作社创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从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  

    县供销社  

    县农委  

    县财政局  

    长期  

    二、拓展经营服务领域,提升流通服务水平  

    5. 积极参与全省农业物联网社会化服务平台建设,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充分应用大数据平台,积极打造“网上供销社”,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形成网上交易、仓储物流、终端配送一体化经营,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县供销社  

    县发改委  

    县工信局  

    县财政局  

    县商务局  

    2017 年底  

    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大事项任务分解表  

    主要内容  

    具体事项  

    牵头部门  

    配合部门  

    完成时限  

    二、拓展经营服务领域,提升流通服务水平  

    6. 依托农民经纪人,推动农产品向外销售。健全农民经纪人考核管理制度,培育一批农民经纪人队伍,规范农产品流通行为。积极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大力推广农业先进科学技术,培育一批科技致富能人。  

    县供销社  

    县农委  

    县畜牧局  

    县财政局  

    各乡镇  

    长期  

    7. 加快精准扶贫村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和改造提升力度,建立多功能的新型村级综合服务社。  

    县供销社  

    县财政局  

    县扶贫办  

    各乡镇  

    2018 年底  

    8. 发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积极争取项目支持,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市场、网点和加工企业等网络建设。支持供销合作社建立废旧农膜捡拾、收购、加工利用市场化运作体系。  

    县供销社  

    县发改委  

    县工信局  

    县财政局  

    县商务局  

    县环保局  

    各乡镇  

    长期  

    9. 稳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发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将农民资金互助社列为精准扶贫重点工程予以支持。  

    县金融办  

    县财政局  

    县扶贫办  

    县供销社  

    长期  

    10. 进一步拓展农资供应服务网点,发展“农资放心店”,办好“庄稼医院”,提升流通服务水平,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营销体系。创新农资服务方式,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等先进技术,严格农资质量标准化管理,杜绝假冒伪劣行为。  

    县农委  

    县商务局  

    县供销社  

    县工商质监局  

       

    长期  

    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大事项任务分解表  

    主要内容  

    具体事项  

    牵头部门  

    配合部门  

    完成时限  

    三、创新为农服务机制,构建“双线”运行体系  

    11. 恢复和建立健全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  

    供销社  

    县委组织部  

    县编办  

    各乡镇  

    2017 年底前  

    12. 做实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  

    供销社  

    县财政局  

    县金融办  

    2017 年底前  

    四、加强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领导  

    13. 成立由县委、政府分管领导负责、有关部门参加的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  

    县委办  

    县供销社  

    2017 年4月  

    底前  

    14. 加强供销合作社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加强党对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的领导,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同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开展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活动,共同打造新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选好配强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稳定落实县及县以上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新进工作人员,坚持凡进必考,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基层供销系统。加强供销合作社自身建设,完善机构设置,调整职能职责,增加供销社人员编制,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充实供销社队伍;积极支持乡镇干部、大学生村官、退伍军人到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创业,在保持身份、待遇不变的情况下,领办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开展新型经营服务。有条件的乡镇借鉴外地经验,将乡镇富余人员调剂到基层供销社组织创业。  

       

    县委组织部  

    县编办  

    县人社局  

    县供销社  

    各乡镇  

       

    长期  

    15. 统筹规划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项目和工程建设,新型涉农项目向供销合作社倾斜。  

    县发改委  

    县工信局  

    县财政局  

    县商务局  

    县畜牧局  

    县供销社  

    长期  

    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大事项任务分解表  

    主要内容  

    具体事项  

    牵头部门  

    配合部门  

    完成时限  

    四、加强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领导  

    16. 财政部门加大对供销系统支持力度,保障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所需经费,支持有条件的基层供销社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村互助资金和保险业务,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总社项目、基层组织建设项目等,加大对财政投入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完善化肥、农药等重要农资商品储备财政补贴和贷款贴息制度,鼓励符合条件的社有企业参与大宗农产品政策性收储;支持符合条件的基层社作为相关涉农政策和项目的实施主体,承担公益性服务;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注册后的基层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注册后的基层社持有和管护;对符合条件的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平台和网络体系建设纳入小微企业“两创示范”资金支持范围给予扶持。在项目资金上支持供销社社有企业开展农产品出口。  

    县财政局  

    县发改委  

    县农委  

    县商务局  

    县供销社  

    长期  

    17. 继续按照《关于解决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集体企业有关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做好供销合作社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养老保险工作。解决退休人员医疗保险金问题。  

    县人社局  

    县财政局  

    县供销社  

    2017 年底前  

    18. 继续落实国家关于供销合作社土地的优惠政策,抓紧确权登记发证。供销合作社使用的原国有划拨建设用地,经依法批准可采取出让、租赁方式处置。土地收益按照《甘肃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优先用于供销合作社企业改制、兼并重组、职工安置和改善农村流通基础设施。  

    县国土局  

    县财政局    

    县供销社  

    长期  

    19. 切实维护供销合作社合法权益。保持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和社有资产完整性,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违法违规平调、侵占供销合作社财产,不得将社有资产纳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不得改变供销合作社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  

    各乡镇  

    县供销社  

    长期  


     


    打赏捐赠
    0
    !我要举报这篇文章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村网通立场。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